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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宝体育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或被有意情绪化解读

  牛宝体育最近大家都在传,说网信办12月15日起正式生效的新规有重点,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而且言传多少都带有点小情绪。

  单看这几个字,我说实话,我也有点小情绪,但我没敢急着发言,习惯性的动了动鼠标查找了一下出处。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2017年10月就施行了,国家网信办对它又做了新的修订。

  新修订的《规定》共16条,从跟帖评论服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发,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牛宝体育、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这里的确是将“点赞”纳入了跟帖评论服务,并且明确了责任主体是提供者和使用者。

  《规定》第九条: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规定》第十二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通过发布、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信息以及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散布信息等其他干预跟帖评论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谋取非法利益,恶意干扰跟帖评论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规定》第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网信部门投诉举报。网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我插一句自己的看法,大家别喷我,我响应这个新规,我觉得这个规定好牛宝体育,我赞同。但我赞同的同时也有个疑问,什么是大家所说的“不良信息”?

  根据国家网信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违法和不良信息有如下定义: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五)宣扬、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但为什么大家会对“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这句话,充满了对立,我们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被人带节奏了?这句话是不是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写就混淆视听?

  什么是“不良信息”?如何甄辨“不良信息”?本来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落地起来却往往是内中有深意,而且这个“深意”太纷繁,太复杂,老百姓无力也无法辨的来。

  我想说从一个普通群众的寻常视角来认识,凡是利国利民的信息都是有益的、无害的,但就我这段时间发布的一些针对疫情防控的言论来看,本来是想着提供建言参考,让事情如何向着更好更利民的方向落地,却不是被限流,就是被删除,又或者迟迟无法审核通过。

  今天还听到一个不是很新鲜的词,“不议政牛宝体育、不论政”。也是对的,老百姓嘛,吃饱穿暖就行了,议论什么政事儿啊。但施政的最终都是要作用于民的,施政于民,难免就会有褒贬评议,做的对了咱们鼓掌点赞,做的不对了咱们提点意见,发点牢骚,这些本都是正常,但这些牢骚意见,总归是会让一些施政者觉得打脸,他们没有愧意,他们气量狭隘心中有鬼。

  吃饱穿暖,这是一个人活在世上的基本颜面牛宝体育,当然了,今天的中国物质多元,吃饱穿暖似乎并不是什么问题,但吃饱穿暖的背后,却是上有老人要养,下有孩童哺育,中间是压弯脊梁的房贷、车贷、各种贷。三年的疫情,有人日夜焦虑,有人万念俱灰,不是没看见,也有人纵身跳楼。撑不住了,又赶上“层层加码”、“一刀切”,荒唐奇葩,不断上演。毫无办法说上几句,发个吼声,无外乎是想得到解决,有人重视。但实事求是不得,说不得也不让说,只好“含沙射影”、“阴阳怪气”,一为发泄怨气,二为求得解决。可有人会说你带节奏,扰乱社会,蛊惑民心。

  我们不会散播什么“不良信息”,我撇开《规定》单纯的用感官理解“不良信息”,比如黄赌毒,比如诈骗涉恶,比如蓄意攻击、非正义的网络暴力,这些相信大家能是能分辨清楚的。

  但让人疑惑,分不清的,是有人走投无路的反映现实,有人侠肝义胆的仗义执言,有人舍身赴死的揭露黑暗。

  这些算不算“不良信息”?如果能算,那戏子嫖娼、网红卖惨、妖声怪气、无脑泡沫、男作女嗲,算不算“不良信息”?

  我们“不信谣、不传谣”,但大多数谣言对大多数百姓来讲,是存在一定辨别困难的。“不信谣、不传谣”的前提是老百姓得预知真相,了解真相,坚持真相。但什么是真相?当下一些地区的“无痕施政”,让真相没有任何的痕迹,有人站出来说话了,官方紧跟着开始“辟谣”了,当我们正要开始相信那是谣言的时候,现实却当即打了我们的脸,那不是谣言,官方的“辟谣”才是谣言。

  这里,谁在散播“不良信息”?被“辟谣”的“谣言”?还是“谣言”的“辟谣”?

  《规定》很好,但是不是能更为细致实际的定义“不良信息”,是不是也可以将政府纳入《规定》讲明他的主体责任,毕竟网络跟帖发言的不仅仅是群众,还有政府。

  我唯一担心的可能也是许多人担心的,怕学了“二十条”的落地,变成了更进一步的“层层加码”和“一刀切”。

  不是危言耸听,须防谨防,一定不要高估了一些地方的理解水平和落地角度、执行能力。

  29日下午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有这么一句话,我听了就特别同意。

  央视记者提问:感染者人数增长,封控频率更高,如何评估“第九版”和“二十条”对疫情防控的作用?

  国家疾控局在回答中讲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不是针对疫情防控本身,而是集中在防控措施简单化,层层加码、一刀切、忽视群众诉求等方面......”。

  这句话讲的特别好,说明国家对近期源源不断的群众声音是有清晰的判断和认识的。

  我们的党中央也需要听到来自底层的真实声音。有一些人,他们动不动就说我们的人民群众不明真相,但谁又把真相告诉人民了?网上的很多事,其实说穿了都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事,内部矛盾不让人说话,肯定会积聚起更大的矛盾和情绪,要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当然,现在互联网上也的确是有许多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情况,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必须是坚决彻底的依法打击,国家是我们的国家,我们说什么是我们自己家里的事,但外人要说牛宝体育,我们就不答应。我们中国人有“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我们不愿意外扬,但我们自己也得反思,肌不腐哪来脓?能够及早腕除腐肉,断其滋生源头,或许才是清正网络的治根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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