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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宝体育新闻报道十篇

  牛宝体育新闻界对新闻与新闻报道未做严格区分是造成新闻学理论一定程度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在《新闻本体论纲》[1]中提出:新闻与新闻报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新闻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属社会存在范畴;新闻报道是经验事实的表象和陈述,是对新闻所做的报道,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关于“新闻”,我在《论纲》中已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本文试图进一步对新闻报道加以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进行重新审视。 一 李良荣在《新闻学概论》[2]中区分了“两种新闻定义”,一种是“新闻是新近事实的信息”,另一种是“新闻是新近事实的报道”,并正确地指出,前者指的是新闻的实质内容,后者指的是新闻的表现形式。但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李仅仅抓住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没有看到两者间的对立和矛盾,而在内容与形式的统一问题上,李注重的恰恰是形式而非内容,因此,最终不但并未真正将新闻与新闻报道区分开来,而且把新闻的实质内容统一到了它的表现形式——新闻报道上。 现在我暂且把区分新闻与新闻报道的任务放一放,先来讨论一下新闻学说界普遍认可的关于新闻定义的两个基本观点。它们似乎就像计算机语言中的默认点(default positions),人们不假思索就持有这些观点,因而任何对这些观点的偏离都要求有意识的努力和令人信服的论证。一是新闻只能是信息或讯息,不能是事实,因为事实客观存在着,无法移动,如我们不可能将一场火灾或一次车祸搬来移去,而只能复制并传播关于它们的信息;二是新闻必须经过传播,即由这个人或这群人传播给那个人或那群人,不经过这种传播的只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可能是新闻。 我想从对这两个默认点的发难开始。先看第一个问题。它涉及到我们长期以来对“事实”的基本认识。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样的事实是新闻学研究中有意义的事实?总结我在《论纲》中的观点:(一)事实不是简单的事物,而是某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即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某种实际情况,如我们不能说“太阳”是事实,只能说“太阳从东方升起”是事实;(二)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实际情况具有无庸置疑的客观性,不依赖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必须承认“自在事实”的存在;(三)但对人类社会来说,“自在事实”除了作为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经验和认识的无尽源泉便一无所用,包括新闻学在内的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哲学除外)中研究的事实只能是那些在社会实践中与人相遇、被人感知的事实,即“经验事实”。 现在让我们来看“经验事实”。“经验事实”一方面是客观事物的属性或关系向人的呈现,另一方面又是人对这些属性和关系的把握和断定,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因此,新闻学中所研究的事实并不只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而是为概念所接受、由主体断定的客观事物的实际情况的感性呈现,是被知觉到了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是知识经验中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这时的事实已不再是它自身发生、发展的自然史或某些物理、化学属性和关系的总和,不是只有通过自身某些能量、质量的投射才能得以传播的属态,而是通过命题能够加以断定、通过陈述可加以表达和传播的感性知识。感性知识的可传播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们的分析能够成立,那么新闻学界普遍认为的事实不能复制和传播的观点就是错误的,而为此引进的“信息”概念也就是多余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用“信息”界定新闻的学者都会用“事实”来对信息做进一步的限定,都承认新闻不是一般的信息,而是“关于事实的信息”,因为信息这个概念实在太宽泛太模糊了。与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用“事实”来定义新闻呢?根据我们的分析和理解,“关于事实的信息”其实就是“事实”,除此之外,实在想象不出它还能是别的什么东西。 引进“信息”概念据说还有一个“重大理论意义”,就是厘清了新闻与宣传的关系,使人们认识到新闻的内容是信息,而宣传的内容是观点(观点难道不也是信息吗?)。但在我们看,澄清新闻与宣传的关系根本就用不着画蛇添足地引进“信息”概念,而只需明确新闻就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即可。数千万年的共同社会实践为人们提供了经验外部客观世界的基本认识形式,这些被有的哲学家称之为“先验形式”的背景条件决定了人们对“经验事实”有着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正是在这种认可度范围,我们说“事实胜于雄辩”。新闻是经验事实,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新闻报道是具体的报道者(个人或组织)对经验事实的陈述,除了上述基本认识 形式外,其中还包含着报道者自身特殊的“认识形式”,可以说,绝大多数新闻报道都凝聚着报道者的思想观点。所以,抛开当初中国社会现实的政治根源不说,将新闻等同于宣传的理论根源在于将新闻等同于新闻报道,而不是缺少了一个“信息”概念的引进。最初引入这个概念的学者们还有一个想法,就是试图找出一个计算新闻信息量的办法甚至公式,但20多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努力是徒劳的。 此外,我们还赞同余斯勇对用信息定义新闻提出的质疑:第一,作为一般的科学意义上的信息概念,至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因为目前学术界看法还不一致,世界上已经公开发表的“信息”定义,有人统计已有39种之多。更为滑稽的是,《牛津字典》在解释“信息”时说“信息就是谈论的事情、新闻和知识”;《韦氏字典》也认为“信息就是在观察或研究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新闻和知识”。如此颠来倒去、相互借用,倒是越解释越糊涂。第二,用信息来揭示新闻现象的本质,那么信息本身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它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就连信息论的创立者维纳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是信息,信息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质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信息”来定义“新闻”,至少也是不科学、不严肃的。第三,根据普通逻辑中“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的定义规则,用“信息”定义“新闻”,就等于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3] 现在再看第二个问题。客观事实如果没有人报道和传播它是不是新闻?甘惜分说:“有了事实,有了发生于某地最新的重要事件,还不等于有了新闻。如果在遥远的荒无人烟的地区发生了一种重大的自然现象的变化,而不为人所知,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更没有任何人把这件事传播开去,这件事就算湮没无闻,它构不成一种新闻。”[4]这大概是建国后学术界最早关于没有传播就没有新闻最明确、最权威的表述。乍一看,这话不无道理。但稍加推敲就会发现问题:这里的“事实”是“自在事实”还是“经验事实”?从“不为人所知,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看,似乎是前者;从这一“变化”是“最新的”、“重要”和“重大的”等为人所断定的属性看,显然是后者。如果是前者,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它不应该是新闻学讨论的事实;如果是后者,我们认为它就不能“算湮没无闻”,因为它已向人显现,被人所闻,对所见所闻者来说,它就是新闻。我们认为,一个人或一群人亲历或直接经验的新鲜事实,对这个人或这群人来说就是新闻。《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破解了跛足道人的《好了歌》后,把道人肩上的褡裢抢过来背上,竟不回家,同疯道人飘飘而去。这件事(我们假设它是事实)“当下哄动街坊,众人当作新闻传说”。从逻辑次序看,是先有了“新闻”,再有了对它的“传说”。 街坊们亲历或经验的事实是新闻,而对事实的“传说”是新闻报道。道理似乎很简单:所谓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是先有了新闻的存在然后才有对新闻的报道和传播;所谓新闻采访和新闻写作同样如此。从发生学上说,新闻肯定是在先的东西,报道和传播是在后的东西。一个为人类所经验的事实,只要它有新闻价值,你不报道、不传播它仍是新闻。报道和传播是新闻扩散的前提条件,但不是新闻诞生的前提条件。试想,如果不事先获取新闻我们报道和传播什么?人类的先民最初主要是通过直接经验认识周围客观事物情况的,借助别人的经验增益自身是进化的结果、文明的标志,新闻传播是这种结果和标志的组成部分。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坚持认为,从本体论着眼,新闻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而且这里的经验首先是直接经验,如果一定要使用传播学术语,它属于人的“亲身传播”。 二 人是能够借助别人的经验增益自身的动物。即使是在规模比较小的社会里,也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直接经验到他想要了解或应该了解的各种自然和社会事件。这就需要间接经验,即借鉴别人的经验。任何事件或现象都有一定的时空界限和范围,处在不同时空范围的人们要了解这些事件或现象则不得不依赖于间接经验。这就是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存在的重要原因和理由。社会规模越是扩大,对间接经验的需要就越是增加,以至于当今社会不得不委托专门的人员并成立专门的机构来从事这项工作。 间接经验必须凭借一定的符号形式才能得以呈现和传播,而最精致的符号形式就是语言。新闻报道是“经验事实”的陈述,由于这种陈述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感性呈现对象,也就是客体刺激我们感觉器官而产生和形成的感觉图象,它必然是有真假的陈述即命题,所以新闻报道由命题构成。可以说,新闻是为命题所陈述和肯定的内容,新闻报道则是新闻的表述形式,两者既统一又对立,既相互一致又非一一对应,我们既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也不能无视两者的重大本质差异把它们混为一谈。 说新闻是为命题所陈述和肯定的内容并不意味一切命题形式都适合陈述新闻内容,实际上,只有一部分命题才能成为新闻的基本表述形式。金岳霖在1941年发表的《论不同的逻辑》一文中把命题分为三种:特殊命题、普及命题(彭漪涟认为似是“普通命题”的印刷错误)和普遍命题。特殊命题断定特殊的事实,如“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一男子携带可疑爆炸物闯入路透社驻北京分社”等;普及命题或普通命题断定的是一时一地的普通情形,用以表示和肯定“历史总结”,亦即“历史上特殊事实的结合”,如“清朝人有发辫”、“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等;普遍命题断定的是固然之理,如“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处处相等”、“人必须饮食才能生存”等。[5]第一种命题用来断定一个特殊的事实,以特称陈述或单称陈述的形式出现,故曰特殊命题。第三种命题断定的是普遍的道理(包括理论、观点、一般规范等),以全称陈述的形式出现,故曰普遍命题。两者的区分比较明显。第二种命题即普通命题有些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普通命题不同于普遍命题。首先,普遍命题表达的内容超越特定的时空,象“人必须饮食才能生存”是不受特殊时空条件限制的;而普通命题则受特殊时空条件的限制,不具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它表达的只是某一时段、某一范围内的某种普遍情形,象“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仅限于“今天”和“这个班”。其次,普遍命题具有普遍的概括性和类推性,因此可能为将来更具概括性和类推性的命题所推翻,如“地心说”为“日心说”所推翻等;而普通命题是对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历史总结”,如果这一总结符合当时的实际,就不存在为将来的命题所推翻的问题,如果“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是真的,不管明天、后天这个班的女生是否化妆,该命题都不可能被推翻。第三,普遍命题要求有普遍的事实根据,可以为实验和观察所反复证实;而普通命题只有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事实根据,超出这种条件的任何求证都是没有意义的。可见,虽然普通命题也具有全称陈述形式,但它不是普遍命题。 那么普通命题与特殊命题的区别何在,它们是否也能像特殊命题一样陈述一个经验事实呢?由于普通命题运用的是全称陈述的形式,它所断定的就不是一个特殊的经验事实。这样看来,这类命题既与表示一般理论的普遍命题不同,又与表示具体事实的特殊命题有别。金岳霖认为它是“介乎普遍与特殊之间的命题”,就与事实的关系而言,“这类的命题和普遍的命题两相比较,似乎与事实比较地接近些”。[6]但与我们论题相关的是,这类命题究竟是否肯定事实,如果是它们肯定的又是什么样的事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赞同彭漪涟在《事实论》中的分析:普通命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项表示的对象范围很广,以至于一个观察者不可能通过感性经验直接获得其要断定的全部内容,如“清人有发辫”这样的普通命题,对一个具体的观察者来说,就不可能通过对一个一个清朝人的直接观察得到确定,任何一个具体的观察者都无法保证它肯定了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即不能确证每一个清朝人都有发辫,所以这类普通命题“既不表示普遍的事实,也不肯定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 [7]另一种是主项表示的对象范围较窄,一个具体的观察者可以通过感性经验直接获得其要断定的全部内容,如“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一个具有正常能力的观察者完全可以断定和确证该班每一个女生都化了妆,这类命题虽然不像特殊命题那样断定一个特殊的经验事实,但它能概括并确定一定时空范围内的所有事实状况,即在一个狭窄的时空范围肯定了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是一定时空范围内经验事实的结合。为叙述方便,我们把前者称为“广义普通命题”,后者称为“狭义普通命题”。 通过以上对命题的分析,不难得出,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只能是特殊命题和狭义普通命题所陈述的内容。由于狭义普通命题的全称陈述是有特定时空限制的,而且其时空范围十分有限,我们有理由把它视为有限范围内特殊命题的结合。因此我们认为,新闻的基本陈述形式是特殊命题,当然这种特殊命题必须与客观事物状况的感性呈现相符合,即必须是真的。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新闻是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新闻报道是真的特殊命题以及由这类命题所组成的陈述形式。在一则具体的新闻报道中,只有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才可能是新闻内容,否则无论多么新鲜、重大都是非新闻内容。

  转贴于 三 新闻报道与新闻之间的关系总体上可以理解成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既互为表里,又并非一一对应。把它们割裂开来固然错误,不加区别地把它们混为一谈同样错误。 从理论上看,新闻与新闻报道的主要区别有四: 首先,新闻属于社会存在范畴,新闻报道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根据前文的论述,新闻来自经验事实,经验事实来自“自在事实”;而新闻报道则是人脑对部分经验事实整理、加工和表象的结果,属于另一个环节上的东西。如图所示:

  左边的三个椭圆中,最外层的大圆表示“自在事实”,中层的表示“经验事实”,最里层的代表“新闻事实”(本体论意义上的新闻);新闻报道者只是从新闻事实中选择一部分,有意识的进行整理、加工和表象,并通过适当的符号形式物化为新闻报道。右边的小椭圆代表具体的新闻报道,大圆代表抽象的新闻报道,即所有具体新闻报道的总和。当然,用具体的图形来表达抽象的思想总会有些问题。如上图中的“自在事实”实际上是无限的,而非有限的,“经验事实”则是不断扩展的、动态的等等。但该图至少清楚的表明,新闻与新闻报道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环节,前者属于社会存在范畴,后者属于社会意识范畴。 其次,同样的内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此相对应,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这个问题早有学者指出过,甘惜分20多年前就列举了新华社和关于北平解放的不同报道。不过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是从“事实”与“新闻”的关系而不是从新闻与新闻报道的关系谈论这个问题的,在他们看来,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不同的报道者对“事实”有不同的选择和判断。根据我们的观点,新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新闻报道是真的特殊命题构成的陈述,简言之,新闻是事实,新闻报道是命题的陈述。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其根源在于同一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命题来陈述。金岳霖论述该问题时举例说:“‘树在庙前’与‘庙在树后’不仅是两句句子,而且是两命题,可是,这两命题所断定的只是一件事实”。[8]这里似乎不存在对事实的不同选择和判断,“树在庙前”与“庙在树后”选择和判断的都是同一个事实。就是说,造成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的本体论根源不在于新闻报道者有着不同的立场和观点,而在于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本身就是直接性与间接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就事物的客观情况以自己的样态向人们呈现来看,它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就事物的客观情况为主体的概念接受并由其作出断定来看,它又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质。作为新闻的“经验事实”这种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对立统一到了这里则体现为事实与命题的对立统一,即命题反映事实,但又不同于事实,事实集中体现了“经验事实”的客观内容方面,命题集中体现了“经验事实”的主观形式方面。主观形式又有普遍与特殊之分,作为普遍的认识形式,是人们在亿万年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每一个认识主体所接受和认可,具有社会存在属性,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是建立在这种普遍认识形式基础上的;而特殊认识形式则受具体认识主体自身条件的制约,可能千差万别,新闻报道的主观性、倾向性以及部分无意失实与此相关。 再次,内容无所谓真假,反映内容的形式则有真假。与此相对应,新闻报道有真假,新闻则无所谓真假。新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事实只能是实存的,或者是过去存在过的,或者是现在存在的,不可能有一种过去和现在均未存在过的“事实”;从经验的层面看,人们对事实的把握是一种感性经验的直接把握,即通过感性直观经验事实。这种感性直观有人类共同的生物学基础和亿万年的实践所形成的共同的文化学基础。正是这两大共同基础,我们将太阳从某类物体折射的光经验为“红”色,把有质量的物体脱离地球表面的移动称之为“飞行”,把超过一定分贝的声响认定为“噪音”等等。所以说感性直观经验对正常的社会成员来说基本上是共同的,这是“经验事实”何以可能的原因所在。新闻报道由命题构成,而命题总是有真有假,否则就不是命题了。可见,所谓“新闻的真实性”其实是一个虚假范畴,新闻无所谓真假,假的就不是新闻,有真假的是新闻报道,所谓“假新闻”其实是假新闻报道牛宝体育。 最后,新闻报道带有报道者的主观感彩,新闻中没有这种色彩。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是人的感觉器官客观事实的直接接纳和把握,人的情感、价值等主观因素在这一过程中几乎无能为力,所谓“我们必须面对事实”正是这个道理。但是,当经验事实作为结果成为主体的“对象意识”时,主体的“自我意识”就开始纠缠这一“对象意识”,甚至干预“对象意识”。新闻报道是报道主体对经验事实的陈述,其间渗透着陈述者的主观自我意识。请看下面的三则消息的导语: 新华社:1997年7月1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了祖国的环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路透社:6月30日午夜时分,当查尔斯王储将香港归还中国时,英国结束了一度强大的大英帝国历史。:随着午夜国旗的交换,焦虑不安和兴奋的香港今天摆脱了156年的殖民时代,并开始了在欢欣鼓舞的中国主权下捉摸不定的新时代。 应该说,三家通讯社的记者所经验的事实并无主观感彩,而“经验事实”一旦成为记者的“对象意识”,就在他们“自我意识”的作用下,形成带有强烈感彩的陈述。 这里我们还有必要澄清一个理论问题。新闻报道“对应”或符合的究竟是“自在事实”还是“经验事实”?过去我们往往把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理解为“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似乎新闻报道直接反映客观“自在事实”,而且这种反映还必须是“可以查证”的。 根据我们的观点,新闻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新闻报道是新闻的的符号表现形式,它通过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来反映和表达经验事实,就是说,新闻报道不是直接反映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而是报道者主观经验的事实。因此,新闻报道“对应”并“符合”的并非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即“自在事实”,而是人的经验世界的事实,即“经验事实”。 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的这种间接关系也可以通过奥格登和李察兹的语义三角形得到进一步说明。在奥、李看,符号与所指对象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所指对象通过概念为主体所接受,主体通过符号来表达概念。如果我们把语义三角形中的符号、主体(概念)和所指替换成报道、报道者和事实,其间的关系就非常清楚了:

  从图中可见,新闻报道者与客观事实以及新闻报道直接发生关系,但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只有见解关系。从客观事实到新闻报道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新闻报道者经验事实阶段;其次是报道事实阶段。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由这两个阶段决定,即由经验事实的正确性和报道事实的准确性决定。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条件。 新闻报道所直接反映的并非客观事实本身,而是作为报道者的经验结果、被“自我意识”干预后的“对象意识”。这种“对象意识”的真实性不可能建立在“可查证性”基础上,而只能建立在互主体性或主体间性、主体际性(intersubjectivity)基础上。上述导语中“焦虑不安和兴奋的”、“欢欣鼓舞的”、“捉摸不定的”等不具有可查证性,但却是新闻报道中经常使用甚至不可缺少的陈述方式。这种“自我意识”纠缠和干预“对象意识”的情况几乎在所有的新闻报道中都存在,如《我三十万大军胜利南渡长江》中“英勇的人民”、“反动派……遇到人民好似催枯拉朽,军无斗志”等,显然是报道者“自我意识”纠缠和干预“对象意识”的结果。当然,对于一个记者来说,“自我意识”必须要有某种程度的限制,具体怎样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但“可查证性显然不能作为这种限制的依据。 注释: [1] 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3期 [2]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 余斯勇《用信息定义新闻质疑》,载《新闻出版报》1999年1月19日 [4] 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第3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5] 见《金岳霖学术论文选》,第55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6] 金岳霖《知识论》,第753、754页 [7] 金岳霖《知识论》,754页 [8] 《金岳霖学术论文选》,第53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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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的一大特征是客观真实,标准的新闻报道不应该有过多的铺垫,不应该有过多的渲染和形容词,言简意赅、一目了然的新闻才会是经典的新闻。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百姓”一直是新闻报道需要遵守的原则,那些辞藻华丽、内容空洞、一弯三折的报道体现的是报道者居高临下的姿态,朴素简单的语言具有的亲和力方能体现平等交流的传播理念,才能体现贴近性。

  简洁如此重要,要做到却并不简单,因为简洁并不等于简单,要想做到简洁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语言简洁不等于信息匮乏,而一条行文简洁又内容充实的新闻报道需要记者深入地调查采访,这一点尤其要注意。现在很多被采访单位都会事先给记者准备一份材料,这份材料上会按照被采访单位的意图写下一些信息,不少记者拿着这份材料稍微变化一下就交差了,勤奋一点的记者会多改写一下,懒一点的记者直接照抄,里面的空话、套话连篇,这样的报道别说行文简洁,连基本的新闻信息都没有抓到,根本就是不合格的报道。

  而扎实的采访作风是对新闻从业者最基本的要求。如备受敬仰的我国老一代新闻工作者穆青,他六访兰考、七下扶沟、八进辉县、四到宁陵、两上红旗渠的事迹被广为传颂,他的报道深受人民喜爱,为什么?因为在这样扎实的工作作风下采写出来的新闻语言朴实,内容充实,是“接地气”,是“走转改”的报道。没有深入基层,没有实地采访,怎么会写出最真实的报道呢?

  丹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刘彤被称为“泥腿子记者”,十多年间,他把双脚迈向田间地头,和农民朋友称兄道弟,骑着自行车跑遍了丹东的大街小巷,发出了一条条鲜活的民生报道,是我们全省新闻工作者学习的榜样。2012年1月,营口广播电视台《视点》栏目的四个80后女记者也开始学习这种工作作风,她们向穆青、刘彤学习,沉下身子,深入到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郊区水费征收点等地方。爱美的女孩子和服务员一起照顾卧床病人,擦屎接尿;瘦弱的女孩子和收费员一起蹬着电动车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里去郊区收水费,一遍遍地敲门,躲避狗咬,电动车电池失灵了就蹬回来,零下十六度的天气里硬是蹬出了一身汗。这样扎实的采访作风下写出来的是真诚、充实的稿件,没有一句废话,因为节目时长的限制,她们要把最真实的信息传达给广大观众,说都说不完,哪里还有精力说空线.要抓住重点,提炼主题

  很多会议新闻或领导调研报道注重报道会议程序,与会领导,还有全而浅的会议内容,往往消息很长,受众却稀里糊涂。这是很多媒体多年来头疼的问题,说少了怕领导不高兴,说多了受众不爱看、不爱听。“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这是中央提出的解决办法,具体实施起来也不难,那就是突出重点,抓住会议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内容深入挖掘,领会会议意图,凸显新闻价值。在领导调研活动的报道中注意捕捉与调研主题密切相关的画面和细节、注意捕捉体现领导亲民务实的画面和细节,这样的报道即使再长,也因为其贴近性而受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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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连线节目还通过背景资料的运用,在节目中插播背景报道,将时间上的距离拉近。如中央电视台对伊拉克战争的连线报道,既有正在进行的战争现场,又有十几年前海湾战争的情况,还有这十几年来联合国对伊拉克的制裁和武器核查情况。时间上的距离感在此也被大大弱化。

  新闻连线节目由于彻底摆脱了时空的局限,通过多点式、全方位、立体化的报道,能够充分将某一事件的所有信息呈现给观众。再通过演播室中专家对这些信息的综合牛宝体育、讨论、述评,进一步充实背景、延展现场、阐释观点和看法,挖掘出深层次的新闻内涵。同时,通过对事件所涉及的各方面人物的采访,以及有不同观点的专家之间的讨论甚至交锋,使整个报道具有思辨性。由此可以看出,新闻连线节目已经成为电视新闻报道从理性思考欠缺、报道深度不够、透视性不强走向提升自身的思辨色彩,加强报道深度,增强透视性的一个重要标志。

  有专家将人类与外界的感知分为三个接触阶段:一是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二是以书面文字或电话、摄像等方式实现的人际接触;三是由电视与网络带来的接触,它既有第一类的亲情和直观,又有第二类超越时空的优势。新闻连线报道可谓完美地体现出了第三类的优势。以前的电视新闻报道只是客观地叙述,偏重于报道结果,很少注重细节,更不用说过程了;而新闻连线报道将事件的现场、环境、人物、进程原原本本地展现在观众的面前,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连线,在不同地方出镜的记者引领着观众的视线,走进现场、寻找细节、探寻人物、追踪过程,使观众很容易将自己放在那个环境里去设想,更加深刻地关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以及自己对这件事的想法,最大限度地拉近了媒体与观众的距离,增强了观众的参与意识。

  科技的进步,促使整个社会生产生活发生变革;新媒体的出现,将新闻传播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和领域,人类进入了“后新闻传播时代”。

  “后新闻传播时代”是中国人民大学杨保军教授提出的概念,他认为:后新闻传播业中的“后”,首先是一个时间概念。所谓后新闻传播业时代,主要是指人类新闻传播业已经跨入网络传播时代,进入多媒介形态的融合时代。我们把在网络技术、卫星技术、数字技术等基础上的所有媒介的融合时代,既看作是新闻传播业时代的高峰时期,也看作是后新闻传播业时代的笼统开启时代。其次,是一种新闻传播观念上的概念。后新闻传播业时代,是一个多元新闻思潮、多元新闻观念勃兴的时代。什么是新闻,谁是新闻传播者,新闻以什么方式传播才是正当的,这些问题内涵的认识观念、价值观念、实践操作观念,都与传统传播业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①

  后新闻传播时代下,传播者、接受者、传播方式、渠道等的变化,促使新闻报道活动随之也发生了变化。从报道内容上看,随着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社会化媒体的出现,新闻信息采集具备了新的方式,信息采集能力大大增强,实现了新闻信息的海量化;从传播者上看,后新闻传播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信息的报道者、者,传播者的价值观念、传播能力等都在改变;从接受者上看,接收者也不再是被动的收受者,他们可以主动地选择新闻信息并进行反馈,甚至成为新闻信息的者;从报道载体上看,新媒体的出现,与传统媒体实现着优势互补,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新闻信息能够及时、快速地被报道,也为新闻传播者和接受者的互动创造了条件。

  后新闻传播时代,新闻报道活动在变化发展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我国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作为国家机器中最为敏感的媒体与新闻人,上传政声,下达民意,中间沟通知识分子的思想库与信息链,使社会在整体开放中,又保持着适应一定政治、经济与文化环境的严谨秩序”。②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媒体都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都要秉持对党和政府负责任的态度,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

  后新闻传播时代,由于新闻传播环境的变化,新闻思想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媒体对某一事件的报道价值观也存在着诸多差异。不少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信息时遵循的是市场原则,以盈利为最终目的。为了博得受众眼球,获取利益,个别新闻媒体出现价值观的偏离,给受众、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这也与政府倡导的公众利益最大化原则不符,给政府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带来了难度。

  把关人理论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提出的,他认为在群体传播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内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随后,怀特又将把关人理论引入新闻传播中。新闻传播的把关人就是对新闻信息进行过滤和筛选的传播者。

  在后新闻传播时代,其一,由于传播的双向性造成了传播者的泛化,人人都能成为新闻信息的报道者和者。传播者良莠不齐,专业背景、思想素质、个人能力等的差异,造成了者主观上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其二,由于新媒体的出现,传播渠道和工具大为改善,新闻信息报道时效性显著提高,易造成信息审核的不全面乃至缺失。这两个方面最终导致了传统新闻把关人作用弱化,部分新闻报道的选取、审核片面甚至虚假,容易引发失当甚至错误的舆论,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团结。

  新闻媒体有为大众提供娱乐的职能。新闻报道方式的娱乐化能够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给与其心灵慰藉和精神愉悦。但是,如果报道方式呈现过度的娱乐化,甚至当低俗、无聊、媚俗的新闻节目和内容大行其道时,就难免会引发一些严峻的社会问题。

  后新闻传播时代,由于价值观、市场化等因素,媒体的新闻报道方式愈发呈现过度娱乐化的态势。尽管娱乐手段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软化硬新闻、拉近与受众的距离、获得高收视率和点击率等效果,但过度娱乐化却营造了一种“全民狂欢”的局面。在过度娱乐化的态势下,受众的精神意识受到麻痹,他们于各种刺激、渲染中不能自拔,进而导致国民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的整体下降。新闻报道的过度娱乐化不利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对政府稳定社会秩序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压力和考验。

  后新闻传播时代,新闻信息量显著提高是新闻传播活动中最为鲜明的特点。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播的时间、空间、数量的限制,新闻信息呈现海量化,甚至出现信息冗余、过载、泛滥的现象。

  新闻报道信息量过载泛滥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泛滥的新闻信息大大高于受众的信息消费能力,纷至沓来的大量信息严重干扰了受众对信息的选择和分析,耗费了受众的宝贵时间;另一方面,信息量的泛滥也容易导致虚假信息的产生,鱼目混杂的信息,混淆众人视听,使人难辨真假,影响了真实新闻信息的传递和人们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

  最近几年,在电视新闻采访活动中,由于电视媒体片面追求新闻效果,对新闻事件当事人造成各种伤害,甚至影响正常司法判决的案例越来越多。2011年11月初,各种版本的关于某市联防队员入室,丈夫却躲入隔间避难的视频一经公布,各大电视台纷纷进行跟进报道。当案件进入司法阶段,司法结论尚未得出前,电视新闻报道已经开始了自己的道德审判。某电视台记者在采访中,对这个在妻子被时没有出来施救的男人说“你太懦弱”,是个“懦夫”。个别新闻栏目记者直接引用报道联防队员的说法,说被害人和联防队员是通奸等没有经过司法认定的供词,对受害方造成了精神上的打击。在后来的电视新闻报道中,某电视台播发了事件发生的过程。节目的最后一个镜头是直接拍摄了受害人家的地址和店面,而没有做任何画面处理。并且将大大小小的摄像机,各式各样的话筒台标,无所顾忌地挤在这间出租屋的床前,伸到一个已经伤痕累累的女人面前。被害人恐惧地蜷缩在被子里,各种问题一股儿脑地向这个受伤的女人砸来!!在整个事件中,这对可怜的夫妻两度遭受侮辱。一次,是联防队员无情地对受害人的施暴;另一次,则是电视新闻报道失当,而对受害人造成新闻暴力,媒体审判。在这一事件报道中,电视新闻记者没有很好地保护被害人的隐私,过早地表达新闻栏目自己不恰当的观点,对已经进入司法调查阶段的案件,进行媒体审判,造成了电视新闻报道的负面影响、新闻伦理的缺失,也动摇了人们对于电视新闻报道的权威性认同。

  法制新闻报道是新闻报道的一种,是专业型的新闻报道。对于法制新闻报道概念的界定,很多学者都给予了归纳和总结,李矗在《法制新闻报道概说》一书中对法制新闻的界定是,“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法制新闻报道是人们通过声音、文字、图像等手段,对于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的传播。”①法制新闻报道具备法学和新闻学两种学科相交叉的特殊性,将法律的结构和内容按照新闻传播学的传播规律加以排列重组,重组后的法制新闻报道具有鲜明的新闻报道特点。

  1.法制新闻报道中“媒体越位”现象较明显。“媒体越位”,指在采访报道中记者和媒体的态度、言语、行为方式及其行为超越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的传播现象。②媒体越位现象表现为媒体凭借着自身强大的舆论导向作用和公众对媒体过度的依赖心理严重影响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媒体越位同时也会干扰正常的司法进程。“媒体越位”所带来的最突出的违背新闻守则的负面现象就是造成“媒体审判”。“媒体审判”使媒体的不公正报道会直接给案件当事人造成不良的社会评价或者伤害他人的隐私权。

  2.法制新闻报道中报道的“度”把握不当。首先,过于理性,缺失人文关怀。媒体对所报道的法制新闻报道有时过于理性,报道中所采用的词语生硬,态度强硬,所传递的新闻报道虽然符合客观情况,但是,从受众的情感角度出发就缺乏一定的人文关怀,以至于导致新闻报道未能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其次,过于肤浅,缺少深度探讨。法治新闻报道最重要的职责便是肩负起向社会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使命。有些新闻媒体对法制新闻的报道过于肤浅,仅仅是以讲故事的形式将所报道的新闻事件加以概述,整个法制新闻报道更像是一个故事梗概,没有专业的评论和对事件产生、发展、结果的评析。再次,过于教条,缺乏吸引力。法制新闻报道的严肃性很强,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制新闻报道就该以教条化的表现手法面相受众。面对法制新闻事件,普遍都采用单一的说教形式罗列法律条文,宣读普法知识,这样的新闻报道是缺乏吸引力和没有生命力的。其实,法制新闻报道从本质上来讲其可读性是十分大的。合理的安排法治新闻报道的故事性,得当的发挥法制新闻报道的故事性将打败法制新闻报道教条化的法律条文论述。

  3.法制新闻报道工作者专业素养欠缺。法律概念的错用和法律用语的不规范在法制新闻报道中时常可见,这体现了我国的法制新闻报道队伍还需不断地加强自身专业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制新闻从业人员来讲,不光要具备新闻学的基本知识,还要具备法学的基本理论修养。

  1.深化受众本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受众本位”,即以受众为中心来制定媒介定位以及传播原则。任何的新闻报道都是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的,法制新闻报道作为社会大众的普法工具更是以受众本位为中心的服务思想来开展新闻选择与采写工作。法制新闻报道普法的对象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价值关在报道中也应该得到充分的体现。媒体通过百姓身边的事出发,理性客观的将法律渗入到事件中让受众从中得到启发,这样的宣传方式正是法制新闻报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切实体现。

  2.坚持新闻原则,开拓报道领域。对法制新闻的报道必须坚持司法原则, 以司法的中立性、权威性为准则,确保法制新闻报道的中立性是新闻媒体保证客观公正的引导社会舆论的必然选择。新闻媒体在对法制事件的报道中要确保不能带有任何的偏向性和片面性,避免带有情感性的表达流露在报道中。法制新闻报道作为新闻报道的一种,可读性也是其必须加强的方面,对所宣传的法律内容以鲜活生动的形式加以表现会大大加深受众的阅读兴趣,以点带面的挖掘式报道也将把法制新闻报道带向深度报道的专业化发展领域。

  3.加强新闻队伍建设,提升采写队伍整体素养。首先,增强责任意识,丰富法律知识。法制新闻报道肩负着重大的舆论监督作用,丰富的法律知识正是保证其行使舆论监督的基础。在培养法制新闻工作这的法律素养尤其要注意培养的便是在采写新闻时必须使用法律的专业术语和对法律条文的正确解释。法制新闻从业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树立起正确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其次,与时俱进,鼓励发展创新。我们鼓励法制新闻工作者进行法制新闻采写、报道形式等方面的创新,为我国法制新闻报道注入新的组成部分,鼓励法制新闻工作者在实践中融入新的报道理念,将法制新闻报道以丰富多样的形式真正融入到百姓的生活中,融入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再次,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深造。业务能力的提高对法制新闻工作者来说十分的重要,法制新闻要避免新闻信息传递的滞后性,新闻事件的及时有效的跟踪采访报道才能在第一时间将法律问题再现给受众,在面对侵权等危害百姓利益的揭黑报道,报道的及时性显得尤为突出。所以,法制新闻工作者要不断的进行个人业务能力的培养与深造,媒体对新闻工作者应该采取阶段性的学习培养。

  伴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制新闻报道将越来越受国家和受众的关注。法制新闻报道也将为普及法制知识,提高国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改善我国法制环境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制新闻报道在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的贡献也将是不可预测的。与此同时,法制新闻报道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我们要努力克服法制新闻报道所面临的挑战,全力以赴的促进我国法制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①李矗.法制新闻报道概说[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29.

  [1]李相民.法制新闻报道当着力解决的问题[J],记者摇篮,2010(7).

  [2]罗小萍.法制新闻报道的新特点与存在的问题[J].新闻爱好者,2005(6).

  第一,故事化新闻报道带有大量的直接引语,富于感彩,有更强的吸引力。传统的新闻报道一般是通过第三者的口吻叙述事实,没有当事人以及律师、法官等人的自述,不带有感彩。故事化新闻报道的引语一般为直接引语,直接来自于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法官、知情人甚至群众。这样,在导语中就明显地感到人们的情绪、感情等,能够给观众带来联想的余地和空间。

  第二,故事化新闻报道带有文学色彩的叙述,有人情味。传统的新闻报道旨在准确精练、没有歧义,并且很少使用形容词,严禁掺杂个人观点。这样的事实陈述只是运用陈述性的语言概括事情的发生、发展及结果,重在真实性与客观性,没有人情味。现代社会,人们更需要也更注重人情味。故事化新闻报道恰恰弥补了传统新闻报道的这一不足。故事化新闻报道的言论及观点都来自个人,极具个人的感彩和戏剧性,充满了人情味,符合现代观众的需求。

  第三,故事化新闻报道注重情景再现,更加生动也更具有趣味性,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传统的新闻报道仅仅叙述事实,难免显得无趣而不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故事化新闻报道通过细致入微的情景再现方式,让观众有亲临现场的真实感,更容易使陌生的事物形象化、生动化。

  故事化新闻报道是一把双刃剑,若处理不当则会表现出相应的弊端。新闻报道的重要特征包括时效性、真实性、贴近性等。故事化的新闻报道在于将过去的事情再现,讲述过去的故事,这无疑降低了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其次,由于事实通过带有戏剧性和趣味性的现场再现呈现出来,容易在表现趣味性和吸引力的同时忽略事物的真实性牛宝体育,使事实的真实性降低。第三,新闻报道具有引发社会舆论的功能,这种具有戏剧性、甚或降低真实性的故事化新闻报道,有可能削弱社会舆论的功能,甚至可能误导社会舆论。

  鉴于新闻报道的故事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报道的故事化过程别注意策略的运用,使之避免故事化新闻报道陷入冗长和庸俗化的境地。

  第一,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故事化新闻报道一般采用较为细致的、带有感彩的表现手法,烘托事情的趣味性和情景再现。在这种目标的驱使下,有可能为了追求报道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而丢失了真实性,使新闻报道有失最基本的特征――真实性。在采用故事化新闻报道模式时,保证新闻的真实性是第一任务。

  第二,选题要有代表性并且适合采用故事化的新闻报道模式。由于故事化新闻报道更能吸引观众,于是可能存在为了延长节目时间、提高收视率而把任何新闻都采用故事化的报道模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新闻报道都适合故事化的模式。在选题时,要选择更具代表性的适合做故事化报道的新闻。

  第三,通过大量的细节和言行、场景描写,将观众带入新闻报道。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带有感彩的陈述,以及人物自述和对当时场景的特写镜头,可以迅速将观众由一个陌生的局外人带进新闻报道的故事中去,使其有种亲临现场的感觉,使观众愿意从一个陌生的局外人成为这个故事的参与人之一。

  第四,适当地设置合理的悬念和冲突。合理的悬念能够吸引观众继续看下去。适当的冲突设置也是满足广大观众心理的一种技巧。通过设置冲突、最后解决冲突,可以回答观众心中的疑问,增强故事化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也更近人情。当然牛宝体育,设置悬念和冲突要合适、恰当,不能滥用。

  [1]任文、刘冬春:《浅析故事化的电视新闻报道策略以及注意事项》,《科技创新导报》2011年第3期

  [2]施晓岚:《故事化新闻报道模式的个案分析》,《新闻采编》2010年第2期

  时政新闻概念的运用历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时政新闻是指对于国家政治生活中新近或正在发生的,涉及全局性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领域的重大事件或重要问题进行的报道。狭义上则更多集中于对国家或当地主要政治事务和政治人物相关活动的报道。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层面,因其题材之重大、参与者身份之重要、信息传播影响之广泛,时政新闻历来都是新闻传播中的“重头戏”。

  建立受众本位的传播理念是时政新闻改革的基础。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北京电视台大胆破题,勇于创新,在时政电视新闻制作与编排播出方面做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传播效果。这些创新策略可形象地归纳为“加减法”:减法就是减少现有时政新闻报道存量,降低领导报道时长;加法就是扩充新增量,主要包括使时政新闻回归新闻本体价值、实现时政新闻的民生化表达、推动公共利益的表达和公共议程的设置。

  对于时政电视新闻报道而言,稿件篇幅的长短、领导在画面中的出现顺序及区别大小、每个镜头的时长,诸如此类形式化的“规矩”很多,这是时政电视新闻报道改进的最大障碍。会议、活动是政治事务重要的表现形式,其所形成的决议或行动往往承载着政治议程、政治决策、政治互动的重要信息,对国家事务和公众生活具有重要影响,正因如此,重要会议、活动在新闻价值判断上便具有了相应的重要性和显著性。而长期以来,时政新闻对于会议、活动的报道却游离于上述新闻价值轨道之外,领导身份演变成为时政电视新闻报道的主要依据,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一方面对重大政治事务的关注不充分,而另一方面大量事务性、程序性、礼节性的会见、走访、慰问,却占据着时政电视新闻报道的相当篇幅。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中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要求,实际上推动了时政新闻在报道上的创新。作为时政电视新闻报道从业者,首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打破禁锢头脑的“框框”和“规矩”,大幅压缩时政电视新闻报道的篇幅和时长,对会议和活动的报道只提取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符合受众需求的呈现与表达。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根据会议或活动所具有的新闻价值判断新闻选题的取舍,纯粹事务性、工作性的内容原则上不纳入报道范畴:设置时政新闻报道的时长“红线”,原则上单条时政报道时长不超过1分30秒,会议镜头使用最长不超过30秒,超过30秒则必须捕入相对应的新闻画面;对于重要会议提取出的信息,使用字幕、图表、动画等多种呈现方式加以表达;对于一般性时政活动,以集纳打包、简明新闻的方式加以处理。据不完全统计,时政新闻改进报道方式以来,作为北京电视台时政新闻报道主要窗口的《北京新闻》,播发节目构成中会议、活动类报道总时长较以往降低了50%以上,各级领导出现的画面明显减少,更多的时长留给了社会、民生、文化新闻,留给了经过改进从价值到品质都明显提升了的时政新闻。

  新闻传播的本质属性,在于通过议程的设置形成或影响舆论,进而实现有效沟通。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时政新闻报道陶醉于“凡我报道必成焦点”的臆想中,从意识和理念上忽略了受众需求这一根本导向,这也是造成宣传与新闻混淆,改进新闻报道屡屡受挫的三大主因。时政新闻以受众需求为导向,就要求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持续的努力:

  首先,发掘时政新闻的真正价值。时政新闻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强烈的政治色彩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政治事务蕴含着重要而丰富的信息、动向或趋势,这些资源经过转化与传播,往往形成轰动一时或引人注目的新闻,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而要将上述时政信息资源以受众需求为主要立足点转化为广为传播的新闻,需要具备敏锐的新闻意识和平民意识,即以平视态度对待政治事件或活动,满足公众的心理需求和审美需求,挖掘出受众感兴趣的话题加以媒介化表达,而非将时政新闻的呈现重点放在领导排序、文件话语等元素之上。

  领导调研活动是时政电视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当前,各级领导会议安排明显减少,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的调研活动更为密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如住房、医疗、教育、社区等民生话题高居调研议题榜单前列。调研活动本身所传递出的不仅仅是各级领导工作作风的转变和群众路线的持续推进,更为重要的是,调研课题大都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这种调研活动本身就是政治决策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预示着局部或全局性的政策调整。对于此类事件的报道,需要跳离简单的程序性报道的窠臼,而将其与当前的社会背景结合起来,对其所蕴含的新闻价值进行深度开掘,这是时政新闻报道的线年底《北京新闻》播发了《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责完成100万套建设任务没退路》和《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让群众更满意》两篇报道。前者市长王安顺到北京最大的公租房项目京原家园调研,承诺“十二五”期间完成1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任务,且“没有退路,也不能有任何水分”。后者王安顺到密云农村调研,与患重症的低保户、社区医生促膝交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论证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保待遇标准的调整机制。两项调研,两个带有项目性质的考察点,却因为与上千万首都市民的生存与发展的大计相关联,因而具有了重大的传播价值。配合调研,延伸出对首都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与前景的解读,对“新农合”与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效果及进一步需要解决问题的分析和深度报道,让时政新闻的价值真正发掘出来并产生积极的社会传播效果。

  其次,重视时政新闻的民生化。一段时间以来,国内电视机构大都开设两个新闻板块,一个是时政新闻,一个是民生新闻。时政新闻以服务领导活动为主,民生新闻则主要报道普通群众身边的事件。客观而言,这是一种基于电视新闻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而做出的策略性选择,这一策略在民生新闻发展与繁荣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与此同时也应看到,这种相对简单化、割裂式、对立性的路径选择也形成了不容忽视的背离倾向:时政电视新闻越做越“空”,民生电视新闻越做越“小”――一些时政新闻不自觉地成为专为领导服务的东西,越来越脱离公众的现实生活;民生新闻则只关心百姓身边的琐碎小事,离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越来越远。事实上,这种人为将二者割裂与对立的做法是错误和有害的,时政新闻“民生化”,民生新闻走出“鸡零狗碎”迈向“大民生”,二者在价值取向和呈现方式上的趋同才是新闻改革与发展应有的道路选择。

  时政新闻的民生化,就是以民生的视角、用民众的话语,关注国家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关注社会公众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关注国家政治事务对于百姓生活的具体影响,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将“天下事”与“身边事”相融合,发掘时政新闻的民生内涵和角度,找寻政治事务与百姓民生之间的结合点,将关涉百姓生计的内容用喜闻乐见的话语方式表现出来。由于先天具备形象化、生动化表达的特点,电视媒介在时政新闻民生化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可实现时政新闻报道的贴近性、可视性,与受众建立起更为直接更容易接受的亲近感。在时政电视新闻报道的实践中,应更多调动电视媒体的丰富手段,如现场同期、记者出镜、现场采访、直播连线、信息及情感互动等,让时政新闻“活起来”,借鉴民生新闻的叙事语态,选择典型案例,实现人性化、故事化表达,努力将时政新闻做到直击人心,打动受众。

  第三,推动公共利益的表达和公共议程的设置。郭庆光在《传播学教程》一书中对议程设置做过如下定义: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时政新闻一端连着党和政府,一端连着广大公众牛宝体育,天然具有“公共新闻”的某些品质,因此时政新闻传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着眼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表达和公共议程的设置,涉及题材的重要性决定了公众对于时政报道的关注度。借助报道,时政新闻不但能够成为舆论的公共平台,而且能够通过议程设置,引导舆论的良性发展,推动不同社会阶层、利益群体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每年召开的两会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两会报道顺理成章成为时政电视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北京电视台在两会报道中不断创新,从会议议程的实时直播到前后演播室的实时对播,从“小曹跑两会”到“两会新观察”、“对话・基层”,两会的“新闻富矿”被深度发掘,“紧贴地气”的时政电视新闻报道将公众注意力吸引到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上来。

  虽然受到新兴媒体的冲击,但传统媒体在议程设置中依然在持续地、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作用。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2014年推出年度媒体公益行动――“改变・2014生活微行动”,以“一点改变创造无限可能”为主旨,向社会公众发出“关爱父母、不闯红灯、垃圾不落地、说声谢谢、有人摔倒不袖手旁观、诚信经商”六大倡议,获得众多公众人物的积极呼应,活动启动短短12天内有7万网友参与转发与评论,并纷纷承诺以微小改变、推动社会进步。

  然而,新闻报道失实现象却由来已久,几乎从未离开过新闻传播活动。在当前的中外新闻实践中,各种各样的新闻失实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几乎成了新闻界的一大“顽症”。

  新闻失实的概念:所谓新闻失实,是指新闻报道脱离和违背客观事实未能反映事实真相的现象。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必须真实,但真实不是新闻报道的唯一原则。同志说,“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防止新闻报道中不当内容的存在,就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新闻真实。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意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日益深入,给党的宣传工作也带来严峻的挑战。一些报刊和媒介频频出现报道或转载失实、失误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中说有。2002年7月22日,《华商报》刊登记者肖冬的报道《宋祖英要揭央视“老底”》称:“经央视领导和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宋祖英、腾格尔、金铁霖、阎肃等人近日被取消全国青年歌手大赛专业组评委资格……本来被定为评委的歌手宋祖英,现在也是满腹委屈,她对央视的这一举措极为不满。”报道引起强烈反响,宋祖英的演出经理及律师亲赴华商报社,说明报道内容纯属捏造,要求查清消息来源,澄清事实线分,陕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王全井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故意隐瞒事故真相。后经群众举报和事故调查组全方位深入调查,他们隐瞒事故的全过程才被查清、公布。”这11名记者,本该与社会良心、匡扶正义联系在一起的,却成了不光彩的受贿者。

  3.随意夸大。“9月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该报记者撰写的《1.6亿元财政赤字上的豪华演出》和《记者手记:万源滋味》,称万源市耗资2000万元举办了‘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主题文艺晚会等等,引起了各级各地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受众的强烈反响。而9月6日该报即向参与这次演出的著名歌星宋祖英道歉。据钟宣仁同志的调查文章来看,为‘弘扬红军精神,加快万源发展’,四川省万源市委、市政府经过精心筹备,成功举办了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包括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座谈会、主题报告会、主题文艺晚会、招商引资洽谈会和‘重走红军路’红色旅游等活动,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招商引资,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无论是项目建设,还是向上争取,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当年曾参加万源保卫战的老红军及其亲属,达州市委、当地老百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从钟宣仁和的两篇文章的对比看出,钟宣仁的文童可信度更高,的报道显然在故意夸大事实,歪曲真理,误导受众,属于严重失实的报道,将会对当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全国宣传部门、新闻界对虚假新闻进行了不懈的打击,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新闻界还发出了杜绝“有偿新闻”之类的倡议,虚假新闻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没有实现根本的好转,不少虚假新闻还在顶风而生,甚至有蔓延之势。

  虚假新闻首先影响了新闻的声誉,公众对新闻产生了怀疑心理。而如何让公众相信新闻,如何恢复新闻的公信力,必须从打击虚假新闻开始,别无选择。

  虚假新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通常意义上说,新闻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传播国家政策方针的重要渠道,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如果虚假新闻不断,公众如何看待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当然随着现代传媒的迅速发展,媒体更加多元化,有些媒体已经不在党和政府掌握之中,即使如此,作为媒体也有责任和义务反对虚假新闻,也不能对虚假新闻放任自流。

  虚假新闻还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媒体越发展,新闻的影响面越广,影响力越强。与之相对应,好新闻发挥的作用越大,虚假新闻的危害也越严重。维护社会稳定,新闻界责无旁贷;维护社会稳定,虚假新闻必须禁止。

  1.采访调查粗糙。有的虚假新闻是新闻工作者或因怕艰苦、或怕麻烦、或抢时间、或带着框框、先入为主的情绪等其他原因,没有也不愿意到实地深入调查,没有也不敢于全方面倾听来自相关方面、不同层次的声音,没有也不想做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单听一面之词就妄加评判和报道,这是导致虚假失实新闻的主要原因。

  2.成名愿望强烈。一些新闻工作者尤其是年轻记者,成名愿望十分强烈。总想抓大题材、抓焦点和热点去报道,总想一举成名。但往往焦点、热点也是实际工作中的难点。矛盾重重,情况复杂,没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没有“出水才见两腿泥”的落实精神,要写好这方面的新闻报道是很不容易的

  3.经济利益驱使。由于部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修养差,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在采访活动中接受甚至索要当事人或单位的钱财,导致丧失新闻工作者的高尚品格和道德情操。

  4.责任意识不强。有的虚假新闻是由于新闻工作者自身政治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实践说明,新闻工作者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道德修养,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业务能力,都可能导致新闻报道失实。

  2.媒体自身存在着怕得罪人的思想,怕处理不好部门关系的思想,给自己留后路的思想。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工作者应该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针对新闻记者的采访点查粗糙;成名愿望强烈;经济利益驱使;责任意识不强。我们应该要求新闻记者做到:

  者直接出现在现场向观众作实地口头报道。这就仿佛电视记者将新闻现场和新闻人物一齐带到了观众面前,向观众当场阐述所发生的一切情景。这种传播方式有一种超越媒介的穿透力,能产生当面会晤,一对一的人际直接传播效应,这就大大缩短了传者与受者的距离,增加了电视新闻的真实感和亲切感。这好象是看一部某国风光纪录片听播音员画外音介绍,与听刚从美国归来的好友指着录像绘声绘色的介绍不同一样,人们总觉得后一种方式更为亲切可信。1986年10月15日,英国伊丽莎白女王访问上海,中午11点45分,客机准时降落虹桥机场,电视记者在现场叙下舷梯接受儿童的献花。记者如同面向自己的朋友,介绍这里正在发生的一切,这种当面播报的方式,使观众倍感亲切。

  二、电视现场报道强烈的现场感,能使观众产生身临其境,参与其事的临场感、介入感。

  现场报道的规定环境是在新闻发生的现场。电视记者作为新闻事件的目击者甚至参与者向观众讲述,现场的特定环境,气氛甚至种种细微末节,除了电视画面已揭示的内容以外,都可由电视记者向观众作口头报道,使新闻事件的发展变化在观众的眼睛展开。在“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期间看电视,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些面对镜头手持话筒在事件现场播报的记者们。他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边观察一边思考,随时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面对镜头出口成章,滔滔不绝,并不时的向身边的目击者或当事人发问。因此,他们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记者,准确地讲是:“现场报道员“或“出镜记者”。更精彩的现场报道出现在北京奥运会上。在空中、地面和场馆内外,在同比赛有关的各个角落,都活跃着现场报道员的身影,伴随着一枚枚金牌的产生后对冠军的现场采访,虽然时间短暂,但极大地满足了观众的收视期待。2008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年份,现场报道员的群体亮相,以不可阻挡之势展现了电视现场报道的魅力。

  电视新闻现场报道能使观众产生同步、现场感、亲信感、参与感的优势,要得以充分发挥,除了选准报道现场与具备必要的摄播器材外,对从事现场报道的前方记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从事现场报道的电视台记者,不同于一般的记者,他是出画面的,是现场报道节目意图的具体体现者,又是节目与受众之间感情交流的桥梁与纽带。因此,他要格外注意自己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包括言谈、神态、举止、仪表等等。

  第二,从事现场报道的电视台记者,要在新闻事件发生、进展的现场,迅速准确地选择新闻事件与新闻人物,或口齿伶俐、语音纯正地亲自播有关新闻事实,或访问有关新闻人物与知情人物(当事人),还要指挥摄像师富有价值与传播意义的情景与特写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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